法律解析:
社保卡丢失后,参保人应第一时间挂失社保卡,以便有关单位能及时冻结失卡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补办新卡时需参保人通过所在单位办理,一般补办新卡需要一个月的时间,需工本费20元。在挂失后补办新卡期间,是不能凭个人社保号使用个人医保的。
遇到以上情况要使用个人医保:1、参保人要去医院看门诊,可以先用现金结算,并保留好收费单据,等新卡办好后,持卡到原看病医院退还现金并冲减相应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2、参保人要住院治疗,需参保人所在单位去所属区的社保局打印个人社保参保情况,凭社保参保回执办理入院手续,等新卡出来后,再去医院办理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