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后多久通知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参加劳动仲裁活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以下期限内通知用人单位仲裁相关情形:
1、用人单位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作为被申请人参加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用人单位。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4、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5、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调解成功的,调解书送达没有时间限制。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6、仲裁庭作出裁决的,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并且将裁决书送达用人单位;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仲裁立案后多久通知被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