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独资企业年底分红一般在发放完应支付给员工的薪酬以后,企业减去债务的所有的收入都归投资人所有。
我国法律规定:
1.个人独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独资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其他债务外的收入为投资者所有。
3.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三十五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