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为促进家庭和谐共处,保持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防止家庭纠纷产生,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房产编号:)壹套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父母方)代表:甲方爱人见证:
乙方(长女方代表):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次女方)代表:丙方爱人见证:
第一条本协议书中所述的房屋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长次女)农村房产分割协议书合同范本。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该房由甲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与丙无关该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年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乙方继承,与丙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四条该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修缮、装修等施工行为,由甲方承担,不得有异议。
第五条该房在甲方或甲方爱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甲方同意,对本协议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六条本协议订立后,该房若遇拆迁、维修等事宜不能居住,乙方必须及时为甲方或甲方爱人提供与该房同等条件以上的居住生活房屋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及爱人必须照顾甲方或甲方爱人的起居生活。否则甲方或甲方爱人有权终止该协议。
第七条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必须拿出十五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交给甲方或甲方爱人,该款每年交壹万元人民币、分十五年交清。每年阳历十二月底前交清。
第八条本房产协议书所涉及内容为甲方百年归老后房产分割协议,除该房产之外的任何有形无形财产继承份额则以甲方口头遗嘱或书面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不得有异议农村房产分割协议书农村房产分割协议书。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壹份,自签名之日起有效,女婿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另:为示公证,特邀请叔辈、、二人作为本次协议书签订旁证。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经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甲方(父):甲方(母):
乙方(长女):乙方爱人见证(长婿):
丙方(次女):丙方爱人见证(次婿):
叔辈旁证:
签订时间:年月日时
签订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