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离婚调解书双方签字完成的算离婚。离婚调解书相当于法院的判决书,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调解协议书,终结诉讼程序。法律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因此,离婚调解书算离婚。离婚调解先通知原告。当事人可向有关组织或法院申请,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调解的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