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财产分割房子分割的原则是:首先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贷的要如何处理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贷的,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一、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怎么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如果房产证登记了一方的名字的,则属于以下情况的,认定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
(一)房产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还贷的。
(二)房产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产权登记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
如果房产存在以下情况的,则对于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一)房产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
(二)房产是双方婚前共同支付首付购买,婚后还贷,且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的。
三、如果房产证是双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还贷的,则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二、离婚房子归谁
离婚房子归谁,需视情况而定:
一、属于个人房产的情形有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以还清全部贷款,但结婚后方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房,并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3、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并非投资经营行为,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二、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形有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2、婚后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出资购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归产权登记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只要是用双方共同财产支出的,则拿房的一方应该将其中的一半支付给另一方,如果不动产有增值,则双方共同支付的款项的一半所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也应当支付给另一方;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6、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7、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三、老公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若房产是男方婚前全款购置,且登记在其一方名下的,则属于婚前一方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
若房产是男方婚前付首付,登记在其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则离婚时,房产归男方所有,但是男方需要对女方进行补偿。
若房产是婚后买的,虽然登记在男方一方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产分割办法是: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