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标准首先是由夫妻双方协议决定其分割比例的。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出现对夫妻共同财产有违法行为的,如:隐藏、变卖、转移、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一方有上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