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民法典对共同遗嘱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所以就共同遗嘱的效力和生效时间问题有着不同的意见:
1、关于共同遗嘱的效力问题。我国虽然在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共同遗嘱,但是也没有否定共同遗嘱的有效性,因此为了更好的,妥善的解决遗产纠纷和家庭共同财产,应该承认共同遗嘱的效力;有学者认为,对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可以承认,但是对其他共同遗嘱不予承认;还有其他学者认为,不应当承共同遗嘱的效力,因为承认共同遗嘱就会容易违反遗嘱人个人权利的行使,不利于个人权利实现的保障,也比较容易产生纠纷。总和来看,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经验,对于夫妻共同遗嘱,其他共同遗嘱,如果没有违反民法典的禁止性规定,能保障立遗嘱人权利的有效实施,就应当承认共同遗嘱的效力,这样也有助于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遗嘱自由权利。
2、关于共同遗嘱生效时间的问题。鉴于共同遗嘱时两个人以上订立的,立遗嘱人死亡时间的不同,就遗嘱生效时间的确定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理论界、实务界对共同遗嘱生效时间的确定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只有当共同遗嘱人全部死亡时,共同遗嘱才发生效力;另一种意见认为,共同遗嘱人其中一人死亡,共同遗嘱就部分发生效力,即遗嘱中涉及该遗嘱人遗产的内容发生效力。我国法律对共同遗嘱的要件和效力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民法典对遗嘱的生效时间确定为被继承人死亡时,所以第二种意见较为符合我国的立法精神,也有利于稳定财产所有关系。
一、使用权房子能立遗嘱吗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是不能立遗嘱处分的,立遗嘱一般只针对个人合法财产,使用权房子不属于个人的财产。遗嘱是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一、继承遗产的流程如下: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二、符合下列情况,遗嘱才是有效遗嘱: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综上所述,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是不能立遗嘱处分的,遗嘱中所处分的是私有的个人财产,而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其房产所有权是公有或他人的,如公租房,房子使用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