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离婚开庭哪些人可以去旁听
1、法律对于离婚案件的旁听人员并没有作出规定限制。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双方的父母、家人、朋友等都可以去旁听。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那么不能旁听案件审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二、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去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应出具: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三、离婚诉讼可以缺席判决吗
1、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
2、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