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有约定根据约定来,但是欠条利率不能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超过百分之二十四不到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看作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法律一律不保护,给了的要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