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需要承包人在发包人到期仍不支付价款时合理催告,之后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和承包人协议折价,也可以申请法院依法拍卖建设工程,就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_x000D_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