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gb19298-2014是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本标准代替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含第1号修改单和第2号修改单)、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部分。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标准 包装饮用水》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
当包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