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可以到市车管所办理点和各旗县车管所办理,具体有: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办理点,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新城区交管大队车管所,地址:新城区政府西巷(泰和北街)左右城小区中段;回民区交管大队车管所,地址:回民区海拉尔西路107号回民区政务服务局一楼等。
【法律依据】:
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