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抵押特征包括这四点:
1、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
2、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
3、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
4、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