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打架先动手和后动手都是根据受伤程度来分责任的。无论是先动手,还是后动手,在客观的看来,都是不对的,都需要负责任。冲动是常有的,打架也是常见的,所以解决打架这种事,怎么效率高怎么来。我们常说的打架,有先动手和后动手,一般我们会站在后动手的一边,指责先动手的人,而且最后一般是私了,也就没有法律责任了。但是,因为双方都不想私了,对解决的方案都有异议,一定要去到法院去解决,那么最后的结果一般是两败俱伤。一旦在法院上,对于打架动手这些案件,基本上在处理的时候是不怎么重视是先动手还是后动手的,像为了自保,跑不了的情况下,不可能不去动手吧,而且很多时候,并不是能自己控制的了的。就物理理论而言,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你打我一下,事实上和我打你的力度是一样的,当然这是指没有武器的情况下,而且各自打的身体的地方是一样的。有武器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