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民事案件一审,按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经批准可以延长);按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审结。而胜诉后,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如果协商不成 ,建议直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待判决生效后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欠款的诉讼时效是二年。注意不要超过该诉讼时效,超过后法律不予保护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