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在审限届满之前是需要进行判决的,但是,在审理期限届满之前出现需要延长的情形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同时,本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