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就是子女处于当前受教育阶段的起始时间,具体到年月。比如子女正在接受小学或初中阶段的义务教育,那该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就是小学一年级入学年月。
专项附加扣除贷款利息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无论如何选择,夫妻两人的最高扣除限额是1000元,要么选择夫妻一方按100%扣除1000元,要么选择夫妻双方各自扣除50%,也就是各自扣除500元。如果选择填“否”,那么相当于选择夫妻一方扣除100%,也就是1000元。
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规则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标准是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扣除方式是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继续教育支出专项扣除多少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起始时间:子女教育扣除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 (1)学前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 (2)学历教育: 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学历教育阶段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子女在中国境内、境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住房基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住房基金抵扣规定: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