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得少,应该少分,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的权利;
3、照顾子女和妇女的权益,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较多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赔偿,另一方应予以赔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夫妻遗产的处理:夫妻一方死亡时,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遗产。死者一半的财产份额为遗产,死者一半的财产份额属于死者一方自己。根据法定继承规定,死者一方还应参与死者一方的遗产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