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开办医药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两名执业药师,其中一名本科以上;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法人必须为大专以上学历;
4、有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各一人,并持GSP上岗证;
5、业务人员需持购销员证;
6、仓库500平方米,其中冷库不小于3平方米,阴凉库不少于110平方米;
7、有必要的养护室仪器,包括成药和中药养护仪器;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