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夫妻财产互赠,离婚时是不可以要回的。当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互赠财产时,其财产就成为配偶的个人财产,赠与人对被赠与的财产依法丧失所有权,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夫妻没有权利要回已经赠与给对方的财产。
一、婚前财产怎样才能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可以通过赠与或约定的方式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是一种无偿转移财产的行为,赠与的法律后果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完成后,不能把已经送出去的财产再要回来。如果是房屋、汽车的赠与,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书面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继承财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2、父母已经留下遗嘱,说明只有自己的孩子继承,遗产属于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死亡的父母在遗嘱中说明遗产只属于夫妻一方,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给夫妻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三、夫妻财产约定书是赠予吗
夫妻财产约定书不是赠与,但夫妻双方在约定书中有赠与行为的,可以算作赠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可以看出,夫妻双方是可以对财产达成约定的,夫妻可以通过书面协议,对财产达成约定,而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将财产赠与给另一方,也就是说夫妻财产约定书中,有写明一方将财产赠与给另一方,那么约定书就可以是赠与,没有赠与条款的,就不是赠与,只能是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