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十八周岁的有效身份证有效期为十年。
居民身份证,分为实卡身份证和EIDCard(电子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简称“身份证”。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相关规定,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2004年3月29日起,中国大陆正式开始为居民换发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表面采用防伪膜和印刷防伪技术,使用个人彩色照片,并可用机器读取数字芯片内的信息。
身份证到期换证程序如下:
1、公民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法律快车提示: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也可申报换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户口簿》及原居民身份证;2、属迁移变动的:《迁移证》及原居民身份证;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