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有权领取丧葬费
1、丧葬费依法由死者的近亲属领取,如果有配偶的,由配偶领取;如果没有散失配偶的,可以由子女领取;如果没有子女和配偶的,由父母领取。
2、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二、丧葬费如何领取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
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4、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5,你可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室,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来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