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龄津贴、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保障政策
北京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
1.北京市老人高龄津贴
北京市90至99周岁老人,每月可领取100元高龄津贴;
北京市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月可领取200元高龄津贴。
1.北京市高龄老人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保障
北京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都可领取每月100元的养老(助残)券。
二、高龄津贴办理手续
1.办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1918年1月1日前出生)
2.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三张近期二寸照片
(3)填写《北京市高龄老年人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4)如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相关委托书。
3.领取时所需材料:北京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和补助医疗领取证
4.办理流程:
1)符合申请高龄津贴条件的人员,应持办理材料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未成立居委会的新建居民小区内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一般情况下从申请时间开始30个工作日之后可以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领取高龄老年人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按月发放,领取时需携带《北京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和补助医疗领取证》和家庭户口簿。
3)对高龄津贴申请和发放工作有异议时,可在接到不符合申请高龄津贴的通知后10日内向(街道乡镇区县老龄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助医疗服务政策
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发生的,且符合本市有关医疗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中的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由政府给予补助。
四、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助医疗服务办理手续
1.补助条件:享受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征地超转人员医疗、优抚对象医疗等报销待遇的本市户籍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2.办理程序:
(一)享受不同医疗报销待遇的老年人按相关医疗制度规定报销后,由负责报销的有关部门出具医药费分割单(结算单),个人持分割单(结算单)、医疗补助领取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携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填写医疗费用补助申请审批表,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中个人按比例负担的费用(不含起付线以下和封顶线以上费用)。
(二)经街道(乡镇、地区办事处)初审,由区县老龄办审核后报市老龄办审批。
(三)市老龄办按月办理并拨付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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