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证明债务人财产转移的证据有证人的证言、银行的交易记录、视频音频资料、交易的单据等,只要是债务人在债权债务存在的期间内将自己的财产交给他人的,无论是低价还是无偿,只要存在逃避履行债务的可能的,就可以算作是债务人在进行财产转移。
1、存折证据,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对于一方私自转移个人存款的情况,则建议另一方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并在平时注意搜集对方的存折线索,牢记开户行,以后可以通过查询方式查询对方的转账记录,这样无论对方将款转至何处以及何时转移,均可以查清;
3、其收入状况的证据,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对于低价出售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
5、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二、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根据这项规定,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1、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2、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3、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4、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在自己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在法院规定的取证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法院申请法院取证。比如对于股票来说,可以去查其操盘记录,如果股票已经不在其名下,可以要求其说出转移到了什么地方和原因。如果是慢慢合理转让并且其所得用于了家庭开支,则属正常。如果是离婚前不久才转走,则属于恶意转移,法院会给予追究。
虚构的债务是不真实存在的债务,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但是债务是否是虚构的需要证据证明。
一般来说,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如果认为债务人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在法院进行起诉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即要相应的、足够的证据证明,例如债务人的存折情况、交易记录,都可能证明。在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后,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在掌握证据后,可以起诉请求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