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组织和间谍组织代理人由国家安全机关确认。根据我国《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一、投敌叛变罪和间谍罪的区别有什么
投敌叛变罪和间谍罪的区别有:
1、犯罪的直接对象不同。前罪的直接对象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后罪的直接对象是狭义的国家安全,而不是直接指向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
2、犯罪的客观特征是不同的。前罪是向敌人投降或者向敌人投降,开展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这是本罪唯一的表现形式,即本罪行为人只能为敌人效力,即敌对势力,包括国内外。间谍罪包括参与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间谍活动三种内容;
3、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后罪也可以是外国人,无国籍人;
4、犯罪的主观方面是不同的。投敌叛变罪有特定目的,间谍罪没有特定目的。在中国与敌对势力建立联系,参与其组织,接受其指挥,潜伏在中国进行颠覆和破坏,也是投敌叛变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组织是间谍组织,则构成想象竞合,应按照选择重罪的原则进行处罚。
二、编办主任权力大吗?
编办主任的实权肯定是比较大的,特别是下级党委、政府,以及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在增加机构编制方面绝对是有求于编办主任的。至于编办单设以后面临的工作情况可能会更复杂,任务也会更繁重,关键还是要准确把握自身的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
编办的全称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党委的工作机构,又是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党委机构序列,相当于本级党委、政府组成部门的机构级别。
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一般是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政府常务副职担任副主任,党委纪委、组织部门,以及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编办主任一般同时担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编办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起草本辖区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拟订本辖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党委、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党委各部门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党委各部门和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市、区)级各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党委、政府各部门及部门管理(挂靠)机构、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审核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以及乡镇(街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审核辖区各级行政编制总额;负责对上级编制部门核定给本级的专项编制的审核分配。
(七)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设在本辖区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三、反间谍法立法存在什么意义?
《反间谍法》的立法依据为《宪法》。法律规定,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反间谍法》法。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条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
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