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为:产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服务.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生育期间的职业保障等。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生育津贴从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按规定的假期计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参保人员。参保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
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