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受害人亲属为丧失劳动力有抚养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其中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来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