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不能担任公司股东呢?
自然人不能做股东的有:
(1)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等不能做公司的股东。
(2)自然人作为股东一般应当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因继承取得而成为公司股东的,其权利和义务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代为行使和履行。
(3)一个自然人股东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于一个自然人和其他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没有数量限制。
(4)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恬动的人,不得成为公司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
法人单位不能做股东的有:
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
2、党政机关所属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事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各部门所办后勤性、保障性经济实体(企业法人)和培训中心。
3、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
4、工会经区、县级以上工会批准后可以投资设立公司;
5、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也可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得对外投资,分公司不能成为股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