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出国的条件限制:
1、国家公务员正处级以上干部属于国家报备人员,如需办理因私护照、因私出境都需要公安机关、单位审批。只要不是正处级以上干部都没问题。
2、有些单位会将你办理好的因私护照收回单位。
3、在办理一些签证的时候,例如欧美澳一类的签证,必须提供单位在职证明的,这种情况一般单位不会提供,或者不愿意提供。
4.有些岗位是不能出国的,例如国安局、保密局、警察之类的特殊岗位要出国不太容易,有的要打报告申请,有的索性想都不要想,等退休几年以后才能出国。而其他非涉密单位的公务员是可以出国的。
5. 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公务员退休出国有何规定
1、只要已经退休、退离以前掌握权力的职位,那就是一名“普普通通退休人员”而不再是“正处级干部”了;
2、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既然你已经不再享受正处级干部的在职待遇、担任正处级干部的职务也不再行使正处级干部的权力,那就无须受到正处级干部的各种约束.市管干部因私事申请短期出国(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酌情予以批准:
1、符合国家有关探亲假规定,出国(境)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未婚干部探望父母每年1次20天探亲假;已婚干部探望父母每4年1次2l天探亲假,探望配偶每年1次30天探亲假).
2、直系亲属在国(境)外患重大疾病或亡故的;
3、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
法律依据: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