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罚金不可以不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行为人处罚金的,行为人应当按照处罚决定缴纳罚金,否则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强制缴纳人不足的,在未来发现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