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五保户承包地继承人是谁?
五保户指的是农村没有劳动力来源的人,并且没有法律扶养义务的人。他们中的大多数主要是农村地区没有孩子的老人,其中大多数是农村集体组织供养的、散养的,实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根据五保对象的意愿,可吸收五保户入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入院自愿,出院自由。实行分散供养的,应当由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委托的抚养人和五保对象三方签订五保供养协议。
五保户在去世后,在继承方面也存在很大差异。如果得到农村集体组织的供养,并签署赡养扶养协议,那么老人在去世后,他的财产由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且农村集体所有就有继承的权利;如果没有签署支持协议,那么该财产将从农村集体组织的费用中扣除,并将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如果五保户居住的房子是有集体给建造的,肯定要被集体收回。农村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包括农民的宅基地、自留地等,而且农村的土地是按照家庭承包制进行承包,农村的五保户家庭去世之后,其承包的土地没有共有人,所以其土地应该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二、农村五保户的对象有哪些?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无劳动能力的人;
3、无生活来源的(不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4、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民法典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五保对象的确定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综上所述,在一些农村还存在生活困难的群众,他们中有的人没有子女,是当地的五保户。当然,和普遍村民一样,五保户也可以承包土地经营农作物。五保户去世后,没有遗嘱的,其财产和承包土地归集体所有。如果有明确遗嘱,则土地承包可以由合法继承人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