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保险终止合同一般有5个原因:
1、保险合同会因为保障期限届满而终止;
2、保险合同会因为履行了赔偿责任而终止;
3、健康保险中,投保人没有如实健康告知,导致健康险合同被终止;
4、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死亡则保险合同终止;
5、财产保险中,因保险标发生部分损失,投保人可以选择终止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