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5月1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2016年4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不按线行驶扣3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第八点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另外有哪些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第八条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第十八条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第二十八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第四十九条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以上就是对不按线行驶处罚问题的解答,对此您了解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