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的时候自己丢失了身份证,那么就应当及时的进行挂失,然后去办理临时身份证,那么在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时候应该到哪里去办理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晖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临时身份证怎么办,去哪办
一、临时身份证办理地点:
临时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二、临时身份证办理手续: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香港、澳门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以及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被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籍,年满16周岁的也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安部制定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临时居民身份证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可以直接在派出所提交申请,如果自己在外地的话也应该可以直接在外地办理的,而且双方两地既然连了网不仅临时身份证可以办,身份证原件也可在外地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晖律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