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所谓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就是指在进行税收征管时,根据物品或服务的净价格和其它各项附加费用来组成计税价格进行征税的价格。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