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可以做出缺席判决。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的判离是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完之后需要,由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判决法律文书签收时即生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一、离婚可以委托别人去吗
离婚能委托别人办理,但由于离婚案件是关于解除婚姻人身关系的案件,尽管有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仍需要出庭。但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当事人不能到庭的,需要依法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的缺席判决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进行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有:1、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2、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而公告送达的案件;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