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可以由小孩继承。父母离婚,产生的直接法律后果是夫妻双方基于婚姻而存在的法律上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归于消灭,不影响孩子的继承权。父母离婚后子女还是父母的子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你好,我父亲去世了。我是我父亲的儿子,但是我姑姑的户口不能证明我是我父亲的儿子。人死了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您好,父亲去世了,但如果能够获取到他的DNA样本,比如血痕、头发等,就可以做DNA亲子鉴定。父亲去世已经无法获取他的DNA样本了,这样的话就没办法直接与父亲做DNA亲子鉴定。除了直接和父亲做DNA亲子鉴定外,还可以通过父亲的直系亲属来做亲缘关系鉴定。因此,虽然父亲去世,但是还有其他直系亲属,那么通过与父亲的直系亲属做DNA鉴定,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鉴定和确认自己和父亲的亲缘关系,最常见的就是隔代鉴定,比如祖孙鉴定,爷爷与孙子、婆婆与孙女等之间的DNA鉴定,另外甚至还有姐妹之间的鉴定等。最后,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有关鉴定的问题,比如鉴定费用、鉴定的周期、鉴定需要提供申名样本,您都可以打电话咨询当地的鉴定机构,寻找一家接受个人委托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母把农村房子确认给儿子,不是儿子吗?
农村房屋在确权的时候是否可以写儿子名字,一般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假如儿子已经成年的话,那么农村房屋确权时就可以写儿子名字,假如儿子还没有成年的话,那么农村房屋确权时就不可以写儿子名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儿子能不让儿子继承遗产,不管父母是否不想通过法律?
父母有权不让儿子继承其财产的。但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儿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生前在具备行为能力的情形下,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的合法财产,即有权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无需经过子女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我父母有公证遗嘱,房子留给我。我父母已经去世多年了,房子还没有转让。我父母收养了一个儿子,写了保证书,并根据父母的意愿不争取房产。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转让所有权吗
【法律分析】以转让的方式转让房产,即按照交易程序以出售的方式转让房产。父母遗留的房产子女继承方式是通过捐赠的方式转让所有权,即先对捐赠进行公证,再对房屋进行评估鉴定,最后进行所有权转让。还有方式就是通过继承方式来转移房屋所有权,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房产和钱款,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如继承人之间存有异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特殊情况下,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好!我父亲的大儿子没有赡养他,他去世了,没有参加葬礼。他母亲去世40多年了。现在拆迁的大儿子想拿母亲的房产(母亲去世后,父亲的房子被翻新了,父亲写了一份公平的医嘱,房产等所有资产都与大儿子无关)。现
法院对于房产继承的分割,具体方式如下: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遗产;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