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律上只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没有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比如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民法典》取消了前《婚姻法》关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禁止结婚的规定,在双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结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_x000D_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_x000D_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