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解除和终止的区别有:
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
3、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4、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
合同终止和劳动合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
1、概念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2、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3、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4、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适用于所有合同。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在是什么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是:
1.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
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3.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什么区别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解聘是指聘任双方解除聘约的行为。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最后,发生条件不同。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
)第十六条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员工解除与终止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有:
区别一: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一般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一般是是终止劳动合同。
区别二、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终止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后能得到哪些补偿
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补偿,按照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是非法解除的话,需要按上述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