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血报销需要的手续如下:1、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需临床用血时,可向就诊医疗机构、用血地或献血地血站(包括采血点、采血车)提出报销申请。2、申请人提供献血者、用血者(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等),签署无偿献血用血费用报销知情同意书,可先用血后结算。法律依据:
《献血法》第六条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