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是离婚财产分割的一部分,因此需要提供与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结婚证: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购买了房产,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房产的法律证明文件,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4.贷款合同:如果购买房屋时采用贷款方式,需要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还款凭证:如果购买房屋时采用贷款方式,需要提供还款凭证,证明双方是否共同偿还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买房产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合理的财产分割,其中包括房产的分配问题。如果一方名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该房产。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猜启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闹闹;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