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杭州市紫线规划》对经各级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已批准公布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名录、保护控制范围进行汇总,并对预先保护的历史文化资源做了梳理,建立了杭州特色的紫线分类分层管控体系。主要有三方面的创新:
一是形成新体系,建立全域全要素的保护对象体系,促进杭州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杭州紫线保护涵盖“城镇与乡村、地上与地下”,建立“两级五类三层”的紫线分级分类分层体系。具体包括 “法定与预保”两级,“世遗类、文保类、三名类、地下文物埋藏区类、预保类”五类对象,“保护区、建控区、环控区”三层控制线。
二是构建新平台,建立全市紫线信息管理专项平台,完善国土空间“一张图”管理。杭州市紫线规划管理平台是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在紫线专题上的深化管理子系统。各类紫线数据都通过杭州市紫线规划管理平台进行入库、展示,并推送到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三是制定新机制,建立紫线动态更新实施管理机制,持续保障历史文化资源利用管理。根据杭州实际保护管理情况,按“名录升级、增补调整、撤销、预保新增”等更新情况,建立“重大调整类+日常维护类+预保新增类”紫线更新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