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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营养费赔偿的主要确定方式是参考司法鉴定或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出具的营养意见必须以辅助治疗为前提,法官应审查医疗机构意见的真实性。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意见可信度较高。医院的伤病情鉴定表是最佳证据,需由具备高资...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金额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及相关证据确定,同时包括康复费、整容费等后续治疗费。已发生的医疗费和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一并赔偿。...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赔偿的主要内容和条件。营养费的赔偿期限需根据伤者的受伤情况确定,一般依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赔偿营养费的条件包括:医疗机构出具营养意见,以辅助治疗为前提;法官需审查医疗机构意见的真实性;医院等级越高、医疗技术水平越高,...查看全文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受害人家属需支付丧葬费,责任人按一定标准赔偿。计算公式为:丧葬费赔偿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工伤保险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最高法院解释。丧葬费应根据实际...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的计算方法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营养费可按当地居民生活费的比例或医疗费的20%计算,需参考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包括责任、死伤人数和财产损失。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赔偿费没有准确计算公式...查看全文
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护理费的解释: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期限确定,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按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以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残疾者最长不超过20年。护理级别根据护理依赖程度...查看全文
根据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受害人的误工费是根据其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那么误工费将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将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如果受害人无法提供最近三年...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根据不同年龄和地区划分,城镇居民根据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金,60周岁以下为20年,60-75周岁根据实际年龄计算,75周岁以上为5年;农村居民也根据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金,60周岁以下为20年,60-75周...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根据城镇和农村居民的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城镇居民的赔偿金根据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年龄计算,而农村居民的赔偿金则根据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年龄区间计算。具体计算方式是根据不同年龄段的人员,乘以相应的年限,最终得出...查看全文
医疗事故赔偿计算需考虑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责任、损害后果与原有疾病关系等因素,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陪护费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费应按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按固定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按国家机关标准计算...查看全文
营养费的给付标准需参考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其中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是最重要的依据。医疗机构意见虽为参考,但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具有重要作用。营养费的给付标准一般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酌定,但必须与侵权行为有关,不能与侵权行为无关...查看全文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确定了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为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根据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年龄越大赔偿年限越短。对于60周岁以下人员,赔偿年限为20年;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天数的确定是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定对营养期的鉴定,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出院后,伤情稳定后,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对三期确定后可以根据标准计算出营养费,...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天数的确定是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定对营养期的鉴定,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出院后,伤情稳定后,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对三期确定后可以根据标准计算出营养费,没有做鉴定的...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天数的确定是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定对营养期的鉴定,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出院后,伤情稳定后,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对三期确定后可以根据标准计算出营养费,...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不需要考虑天数,营养费根据医院出具的意见进行确定。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一般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查看全文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赔偿包括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无论责任与否,交强险都覆盖第三方损失。保险费按座位数不同而定。在理赔顺序上,交强险先赔偿,商业保险补足不足部分,最后由...查看全文
关于交通事故营养费问题,确实比较难统一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仅有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营养费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轻微伤不赔偿,轻伤以上按日平均收入的40-60%逐日计算支付。支付标准有30元/天和医院伙食补贴的2倍两种方式。计算时间包括住院天数和出院证明上的强化营养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查看全文
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固定收人误工时间的计算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计算;第二种是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计算至定残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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