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人生前赠与有效,如果老人生前赠与,没有出现一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赠与财产有效;或者是赠与经过公证了的,也是有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