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黑名单能多久消除
只有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中的义务、或者在相关协议书中完成了义务,法院就会对此裁定对失信的被执行人在名单库中删除。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一般来说,只有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中的义务、或者在相关协议书中完成了义务,法院就会对此裁定对失信的被执行人在名单库中删除。上文中小编给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条文解释,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欢迎到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