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有用,如果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是谁的,出借人持有该借条就可以起诉,除非借款人反证借条持有人不是出借人。如果借款人否认向出借人借款的,借款人也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所写的借条中表明的借款不是向出借人借的,如果其不能举证的,就推定借贷关系成立,借款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