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丈夫赠送给情人的财产是否可以要回的确认方式:如果该财产属于丈夫一方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要回。如果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认定情人为非善意第三人,妻子可以要回该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