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服刑人员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一、判刑后朋友可以探视吗
依据我国监狱法第48条规定,可以会见服刑人员的主体是服刑人员的亲属或者监护人,而朋友可以申请会见,但会不会批准由实情情况而定。
首先,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并到相关派出所/公安局开具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一般来说只有服刑人员直系亲属允许探监,旁系亲属和朋友除非关系特殊(如为服刑人员狱中消费主要资助人员),一般不得探视。
其次,要打听具体能探视的时间,服刑人员每月能接受探视次数最多两次,且具体哪天也有明确规定,因为监狱内设有多个监区,每个监区一般安排周一至周五的某天和家属会见,法定假日(如春节五一)另行通知。
到了监狱,有专门科室办理接见手续,可询问大门门卫具体位置。手续办理一般用时20分钟,在会见室等待服刑人员一般10-30分钟,一次会见时间只有30分钟,接见不允许带任何物品给服刑人员。
二、一方坐牢另一方能申请离婚吗
当事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离婚: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一、如果双方可以达成离婚协议,即使一方坐牢(服刑)也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服刑期间家属是可以会见的,会见的时候夫妻双方就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不过需要民政局的配合,经女方向民政局申请,由民政局工作人员到监狱为服刑人员及其妻子办理离婚证。二、如果是起诉离婚,一方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她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且在某地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向该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异地可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异地不一定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一般异地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但如果结婚的男女双方的户籍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这些地区之一的,则可以异地办理结婚登记,因为这些地区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了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