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存在的风险如下:
1、价值评估带来的风险;
2、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风险;
3、委托代理带来的风险;等等。
风险管理如下:
1、合同约束机制;
2、分段投资;
3、股份调整条款;等等。
一、公司股权众筹是否为非法集资
公司股权众筹不是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如下:
1、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批准,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向普通投资者转让一定比例的股份,投资者通过投资公司获得未来收益;
2、非法集资通常以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本息为标准,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股权众筹是召集一批有共同兴趣和价值观的朋友一起投资创业;
3、发行方式的差异非法集资采用广告、公开说服、变相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利用互联网最阳光、最正能量的一面;
4、风险控制与法律保护的区别在于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的另一个重要区别在于投资的风险控制程度不同。
二、企业债务融资有哪些风险
企业债务融资的风险如下:
(1)公司的债务融资会降低公司投资能力,控制其无限的投资冲动,保护投资者利益。
(2)债务约束加重了公司破产的可能。
(3)债务融资限制公司在无效投资方面的作用与公司的行业特征有关。
(4)债权人很容易观察到公司过去偿还贷款的记录
三、私募基金可以发行类信托产品吗,二者有什么区别
私募基金可以发行类信托产品,信托是私募基金的一种,而信托类产品是由信托公司发行的,在我国就其风险性来说还是比较小的,但是信托和私募基金之间还是存在着很大的不同的。私募基金与信托产品的区别:1、产品管理人。信托产品的管理人是信托公司,私募产品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资公司。2、产品投资方向。集合信托产品基本都是投资实体经济项目,这一设计特点多年未变,但近几年市场中也涌现出一批以有限合伙形式投资实体经济项目的。私募产品从产品投资方向层面来看,很容易将它们和信托产品混淆,但这类私募产品与信托产品也有较为明显的区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或者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